梧州:不按车道行驶将被罚

16.02.2017  06:05

广西新闻网 梧州2月15日讯(通讯员钟嘉宁 肖晓茵)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劝导后,2月15日,梧州市交警部门正式对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行动中,长洲交警大队在新兴三路汽车道上拦下多辆不按车道行驶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及两轮电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将被罚100元。

除了不按车道行驶,在15日上午的检查中,执勤民警还对摩托车超限超载、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此外,为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长洲区交警大队在整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摩托车或燃油助力车时,都会同时要求驾驶人在现场的人行道交通安全学习台处抄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抄录使得驾驶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更为深刻,从而在日常的驾驶中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车道行驶。

据统计,截止至15日11时30分,新兴三路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不按车道行驶开罚首日共教育不按车辆行驶摩托车、燃油助力车驾驶人10余人次,现场抄录交规的10人。暂扣交通违法摩托车、燃油助力车12辆。经过现场引导、教育、处罚,新兴三路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不按车道行驶、涉牌涉证、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较之前有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显著改善。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一定要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相关证件,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的,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 编辑:廖志荣  作者:钟嘉宁 肖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