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得到自治区人大调研组的肯定

31.07.2015  11:58

  广西检察网7月31日讯(通讯员李立华)7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12人来梧州进行刑罚执行监督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彭永雄汇报了梧州市检察机关近五年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面临的问题与困难以及下一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听取汇报后,调研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谭和平对梧州市检察机关近五年来的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她认为,梧州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重点突出,监督力度大,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效果明显;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监督很到位;注意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并建立完善了许多制度,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工作走在了全区检察机关的前列;队伍建设特别是业务学习方面也作了不少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上级院的指导下,坚持以“四个维护”工作理念为指导,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稳步开展刑事强制执行监督与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工作,队伍素质与能力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在2014年召开的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梧州市院作为全区检察机关唯一一个市级院,就如何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作了书面交流;今年7月,梧州市院与苍梧县院又分别以“纠防超期羁押”与“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发言;在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中,苍梧县院、蒙山县院及岑溪市院驻所检察室获评“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其中苍梧县院驻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也是广西检察机关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获此殊荣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

  (作者单位:梧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