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四家医院纳入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机构

08.08.2015  13:50

  8月7日,从梧州市新农合办获悉,梧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梧州市红会医院和广西桂东人民医院这四家医院,被纳入梧州市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将更便于患者就诊。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上述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将为患者按照相应疾病的标准化诊疗方案,实施住院治疗的全程医疗费用,实行费用“包干制”。即医疗费用总额确定,具体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患者分担,结算公式为新农合补偿=(定额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患者支付=定额标准-新农合补偿。费用超出包干部分(定额费用)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节余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如医疗费用支出未达到定额,仍按确定的定额标准结算。

  目前,市本级第二批实行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付费管理的病种及其付费标准已经出台,病种包括乳腺癌、人工股骨头置换术、风湿性心脏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38种重大疾病。

  工作人员介绍,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付费是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一种,既有利于转变医院管理模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收费,严防过度检查、滥检查、滥用药等现象发生,又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据悉,按病种临床路径定额付费管理已经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同时采用即时结报模式,通过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完成,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仅需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再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如此一来将更方便患者就诊治疗。(记者 陈素雅 通讯员 李靖)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