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城乡统筹力促区域协调发展 自治区政府批复原则同意我市新的城市总体规划

04.11.2015  17:29

      自治区政府最近对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复,原则同意《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要求梧州市按照《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据了解,《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工作从2013年开展组织实施,结合梧州市发展实际和目标定位,对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格局、综合交通等方面内容进行优化和提升。

      按照新的《总体规划》,梧州市将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统筹粤西桂东地区整体发展,构建具有强大辐射与集聚功能的都市圈。都市圈以“1+2+10”为总体发展格局,依托西江发展轴线,包括一个中心城区、两个县城(藤县县城和封开县城)、十个与中心城区紧密联系的城镇,统筹城镇空间布局,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利用两广结合点的优势深化粤桂合作,促进藤县、肇庆封开县与梧州的同城化发展,切实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自治区政府在对《总体规划》的批复中,要求梧州市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安排好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逐步把梧州市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梁萍 郭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