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交通部门进一步协调出租车停运事件

21.04.2016  18:58

为解决出租车停运事件,4月15日,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在超大金晖、顺利、恒运这3家公司召开协调会,面对面倾听司机诉求,解答法律法规疑惑。

对于出租汽车司机希望长期拥有出租汽车的经营权和获得出租车经营的自由转让权的诉求,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在超大金晖公司的协调会上表示,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梧州市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方案》的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资格)属于出租汽车公司。实行挂靠经营管理模式的,公司与挂靠车辆方签订《挂靠经营协议》,由挂靠车辆方对具体车辆进行运营。

对于出租车司机们普遍担心的“2019年到期即失业”的问题,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应:出租车经营权是有期限的,根据《梧州市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方案》的规定,本轮经营期到2019年8月31日。关于挂靠车辆方在下一轮能否继续运营这个问题,既取决当时法律法规如何规定,也取决于其所在的出租汽车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否符合继续经营的必要条件,也要根据其在本轮经营期内守法运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情况以及下一轮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方案和具体条件才能重新确定。因此,“2019年到期即失业”的说法并不准确。

针对目前管理服务费收取中存在的分歧问题,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解释说,从2001年制定的每辆车每月100元,至今已十多年没有变化,新的收费每辆每月300元仅能保证公司基本正常运转,公司只收管理费不收份子钱。

据了解,部分参与停运的出租汽车司机反映他们其实不想参与停运,但受到部分人的威胁,不准其上路经营,所以他们不得不停运。针对这个情况,市公安、交通部门将联合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证出租车司机安全运营。同时,呼吁广大出租车司机,一旦受到人身威胁,请拔打“110”或“12328”进行投诉,正确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