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风险及对策

12.06.2015  17:48

          央视5月7日晚曝光梧州市土榨花生油事件后,梧州市食安办及食品监管部门积极应对,“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结合梧州市食品安全现状,对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如下防控措施和建议。

一、风险隐患。

          1、食品品种存在的风险 经过对抽检数据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进行会商分析,排查出梧州市存在较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品种为大米、食用植物油、酒类、肉制品、水产品、桶装饮用水、豆制品等。蔬菜水果方面主要是违规使用禁用、限用高毒农药,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等。

          2 、传统土特产食品存在的风险 梧州市许多土特产在一定范围内受到老百姓的喜爱,却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如米粉、腐竹、米酒、野生菌、动植物泡酒等。许多老百姓喜欢用中药材自泡药酒,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存在的安全隐患。

          3 、食品安全相关突发事件的风险。 一是食物中毒及相关事件。今年以来,全市共报告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2 起,虽然经核查后有 1 起为急性肠胃炎,1起初步判断为断误食肠草中毒。但风险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舆情事件。当前食品安全舆情热点事件触点多,燃点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梧州市零距网、红豆网频频出现一些食品问题引起网友高度关注与热论。近期央视曝光梧州土榨花生油舆情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梧州市也多次出现乳制品、学生食品等方面的网络负面舆情。三是投诉举报。经对2015年以来全市188多起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梳理,其中投诉食品变质变味、掺杂掺假或者感官异常的约占 13.83%,投诉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占4.79%,投诉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占3.72%。

      4 、区域和场所方面的风险。 分析监管发现的问题和近年来食物中毒特征显示,农村地区和学校、家庭是食物中毒事件多发场所,学校涉及中毒人数最多,家庭涉及食物中毒死亡人数最多。梧州市也普遍存在相同的风险隐患区域和场所,虽然梧州市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但学校是密集性场所,容易激起群体极度焦虑和恐惧,出现“群体性癔病”,如果处理不当,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从抽检结果来看,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样品合格率总体偏低。目前梧州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共1064家,小作坊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但是因其与群众日常传统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必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短期内难以解决。

        5 、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风险。一 是地方立法不完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管理办法由地方立法,目前自治区立法尚未出台,有制度设计上缺位的风险。二是标准缺位错位。部分食品及其添加剂标准较为滞后,不利于行业发展和安全监管。有些企业未及时按照国标修订企业标准,甚至因为生产的产品达不到国标,就钻空子执行企业标准。三是职责边界还要进一步明晰。初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进入市场前后如何监管和追溯,从农田到餐桌防线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缝隙风险。

          6 、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的风险。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担负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尤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增加划转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责,仍面临监管人员不足,监管面广、任务重的问题。而基层监管部门人手少、任务重、执法装备薄弱,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有待提升,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尚未整合健全,缺少技术支撑,容易造成监管不到位,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二、原因分析。

          一方面当前梧州市规模化、规范化生产不足、生产经营基础薄弱的特点突出。 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 B1 超标主要是原料带来或者加工过程不洁所致。肉制品、桶装纯净水菌落总数超标,主要是加工过程不能严格执行工艺,或者贮存、运输包装密封不严、清洁程度不够等所致。水产品氯霉素超标原因主要为运输贮存过程中,商户为降低水产品发病率添加抗生素所致。蔬菜农药残留主要是个别农民为追求眼前利益将喷过农药但未到安全间隔期的蔬菜收获上市。学校食堂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农村学校食堂条件差,管理不到位,食品采购和加工制作不够规范,部分农村学校食堂食品没有定点采购,索证索票不规范,食品冷藏保鲜设施缺乏。

          另一方面,这次改革使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得到了一定强化,但面对广泛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繁重的监管任务,监管资源依然有限,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科学技术支撑能力不足。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工作协作和联动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尤其是农产品从田间到进入市场的准入准出衔接制度、市场畜禽肉类溯源机制和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防控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对策和建议。

          1 分步清理、整顿和规范食用油行业。 计划分四步实施:第一步是逐一指导、整顿市区七大农贸市场周边小油坊,对抽检不合格、生产环境条件差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勒令停产,否则从重处罚。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劝其关停。对有意愿继续经营并有实力、有条件的小油坊提出异地迁建建议,指导其改造提升。第二步是整顿市郊和乡镇小油坊,建设标准原则上与市区标准相同。第三步是通过推进技改提升行业食品安全系数,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系,力争短时间内攻克土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超标难题并试点推广,逐步改良全市小油坊的生产工艺。第四步是通过设标准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规范管理花生的生产、贮存、运输和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建立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

          2 提升风险问题处理能力。 针对大风险问题,反应要迅速,列出“问题清单”,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核查,明确事权,加大专项抽检、抽查力度,要擅于依靠专家等技术力量,科学评估,科学监管,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有效处置化解风险。

          3 加强对重点品种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抓起,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集中治理整顿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鲜湿米粉、豆制品、白酒、水产品、桶装饮用水等重点品种,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结果的复查。

            4 加强对舆情的监控力度。 及时发现、应对负面舆情,引导新闻媒体全面、科学、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抓紧信息发布审核关口,通过相应领域权威专家的专业观点普及正确的食品安全常识,正确解读相关标准、法规,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食品科学,避免过度恐慌。

5 加强对检出问题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依法采取下架、查封、处罚、销毁等监管措施,确保问题食品得到及时有效处置,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和餐桌。

6 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以宣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出厂检验等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7 营造社会共治的格局。 积极推动企业内线、行业内部和消费者的举报投诉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使发现风险隐患信息来源多元化。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公众安全理性消费。

8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 地方政府要从人员素质、装备设备、体制机制、技术支持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治理能力。落实人员、强化装备、完善技术支撑、提升人员素质,建立食品快检中心,增强技术力量,全面提升食品科学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场持久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肩负着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使命,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事业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实现食品安全状况的新改善,保障从农田到餐桌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