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政府印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与各县签订人影安全责任书

21.09.2015  19:18
  9月15日,梧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9月7日,梧州市十三届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该预案由梧州市气象局负责该预案的修订组织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变化后,对2012年修订出台的《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修订。
  《梧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的印发出台,将对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以及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梧州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县(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梧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对人工影响天气空域安全管理、专用作业工具管理、作业弹药管理、遵守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责任书》的签订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稳定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文/刘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