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筑牢尾矿库安全度汛防护网

15.06.2016  04:30

梧州市今年自入汛以来,针对汛期多雨,极端天气可能频发的情况,切实把防范尾矿库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及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汛度汛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平稳。

确保责任到位到人。我市目前共有尾矿库93座,其中持证正常生产的9座,停止运行的26座,无主库58座。停用库、无主库占比较大。为严格落实尾矿库监管责任,保障汛前隐患排查和汛期巡查值守,市政府于5月13日在《梧州日报》上公告了全市本年度尾矿库安全监管县级、镇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进一步明确尾矿库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无主尾矿库监管的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我市在汛期前、汛期期间持续组织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重点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无主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正在进行隐患综合治理的尾矿库,以及曾发生事故或险情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检验工作成效,市安委办于5月组织市安监、国土、环保局部门人员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存在尾矿库的5个县(市、区)政府着重检查尾矿库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对现场抽查的尾矿库着重检查坝体、调洪库容、排洪设施安全情况和留守巡查、应急物资准备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坝体泄洪隐患,及个别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无主尾矿库情况不清等问题,督查组向受检单位详细反馈了整改意见,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目前,各受检单位已基本将隐患问题整改完毕。

确保应急管理和信息预警及时有效。入汛以来,尤其是近段时间,我市发生了多次较强降雨,威胁尾矿库安全。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各企业强化尾矿库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工作,完善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各乡镇、各单位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守,所有尾矿库企业24小时专人巡查制度。气象、通讯等部门协调配合,政府网站、媒体发挥信息预警作用,及时发布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入汛以来各尾矿库实现了强对流天气下的平稳运行。

确保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有序开展。为减少尾矿库数量,提高尾矿库安全监管效能,根据自治区相关指导意见,我市通过会议、文件、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认真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对符合规定的尾矿库进行闭库和注销。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区)已安排了专项资金,聘请了相关专家进行实地测量勘查、编写报告等工作,尾矿库关闭和注销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