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筑牢尾矿库安全度汛防护网

22.06.2016  19:33

入汛以来,梧州市切实把防范尾矿库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四举措确保全市尾矿库安全度汛。

一是确保责任到位到人。 梧州市目前有尾矿库93座,其中持证正常生产9座,停止运行26座,无主库58座。5月13日,《梧州日报》公告了全市本年度尾矿库安全监管县级、镇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进一步明确尾矿库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无主尾矿库监管的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二是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 梧州市在汛期前、汛期期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行动,对县级政府的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尾矿库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坝体泄洪隐患以及个别基层政府对辖区内无主尾矿库情况监管不力等情况,要求受检单位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目前,各受检单位已将隐患问题基本整改完毕。

三是确保应急管理和信息预警及时有效。 梧州市要求各县(市、区)和各企业加强尾矿库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完善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各乡镇、各单位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守,所有尾矿库企业24小时专人巡查。加强与气象、通讯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发布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

四是确保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有序开展。 梧州市通过会议部署、印发文件、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专项资金,对符合规定的尾矿库进行闭库和注销。目前,部分县(市、区)已安排了专项资金,聘请了相关专家进行实地测量勘查、编写报告,尾矿库关闭和注销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梧州市安监局  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