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检察院未检办获评贺州市巾帼文明岗

12.03.2015  11:50

  广西检察网3月12日讯(通讯员吴晓燕)“三八妇女节”前夕,八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被授予贺州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该院未检办现有检察人员5名,其中女检察官3名。正是这样一支以娘子军为主的队伍,承担着贺州市未成年人、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仅2014年就受理贺州市三县两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性侵案件160多件200余人,且未发生一起错案,无罪判决率为零。

  在做好检察业务工作同时,女检察官还充分发挥性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活动。与贺州市实验中学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校园氛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动参与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调解,成功调解了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吴某被伤害一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面对福利院的孤儿们,女检察官一次次上门探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面对失足青年,女检察官积极帮教,苦心规劝唤醒真心悔悟。一桩桩一件件,显示着铿锵玫瑰的无限柔情。她们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内外留下了一串串辛勤耕耘的足迹,把爱心奉献给了失足青少年,把热情奉献给了青少年维权工作,把追求奉献给了检察事业。2014年度,该院未检办还先后被评为“八步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单位: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