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检察代表团到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驻南宁监狱检察室参观

18.03.2017  18:33
  3月16日,南宁市茅桥地区检察院驻南宁监狱检察室迎来了一批来自越南的检察官们。本次越南检察代表团是由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厅长阮金六带队,一行共11人。他们是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研修期间,在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副巡视员杨天寿、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周庆川、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银强的陪同下,考察完南宁监狱后前往驻监检察室进行实地参观。 

  访问过程中,越南检察代表团参观了检察官办公室、会议室兼执检指挥中心、档案室、监控室、休息室、检察文化走廊和特色板报宣传栏,代表团成员们对检察室先进的设施与优美的环境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座谈会上,驻监检察室副主任陆爱荣向代表团介绍了南宁监狱、派驻检察室的基本概况及日常监督工作情况。随后越南代表团团长阮金六先生对广西检察机关的热情接待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驻监检察室两度获得高检院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检监互联互通平台”一体化运用以及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座谈会后,阮金六先生还盛情邀请广西的检察官们有时间到越南进行交流访问。 

  近年来,茅桥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强队伍,严管理;抓规范,促办案;善监督,保平安;树品牌,出成果”为工作目标,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下了很多功夫,并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2011年获得高检院“全国监所派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同时二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在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名录中榜上有名;2014年曾经查办的广西兴安县看守所民警王万安故意杀人、所长盘定龙妨害作证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首届“十大精品案件”,同时三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定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5—2016年更是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前,该院正以争创“全国示范检察室”而不懈地努力奋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