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拉手开展务实检察合作 肩并肩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27.11.2015  10:04

手拉手开展务实检察合作  

肩并肩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综述  

  冬日的邕城南宁暖意宜人、绿意仍浓。11月25日,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这里举行。

  来自中国和东盟十个成员国的检察同行,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的代表等100余人聚首一堂,围绕国际追逃追赃合作这一主题,畅所欲言,分享成功经验,提出各方关切,凝聚协作共识,为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携手共进。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与东盟各国司法合作,愿与东盟各国一道打击跨国腐败犯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开幕式上致辞,他希望中国与东盟各国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精神,在相互尊重基本国情和法律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凝聚打击跨国腐败犯罪的共识,发挥好多边国际条约、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和检察机关签订的双边多边合作协议的作用,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以更加灵活有效方式,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议上指出,腐败问题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经济健康发展,是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国检察机关愿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下,与东盟各成员国检察机关共同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司法合作,形成惩治腐败犯罪国际合力,更好地维护各成员国的国家利益和人民福祉。

  独弦不成音,独木不成林。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机关必须通力合作,才能有效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成为与会人员的共识。为此,大家在发言中纷纷建言献策。

  “根除腐败任重而道远,中国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本次会议达成的共识为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携手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柬埔寨总检察长谢梁建议,在遣返腐败犯罪嫌疑人和资产返回问题上,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应共同制定整体战略,通过加强技术和资金支持、培训和经验交流、信息沟通和共享,增强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实效。

  “没有签订双边条约的国家应尽快谈判和签订双边条约;中国和东盟各国共同建立更有效、便捷的司法协助机制,让追逃和资产追回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各国间边境检察机关之间应开展更多的直接合作,及时处理案件,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越南总检察长阮和平明确提出三点建议。

  文莱总检察长哈雅提·赛勒说,打击跨国腐败犯罪追逃和资产追回应双管齐下,不仅要将潜逃腐败分子藏匿的信息传递出去,同时也要确保他们的非法收入能够得到追回,各国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共同跨越各国司法体系的差异,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

  “随着跨国腐败犯罪的猖獗,通过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刻不容缓。”印度尼西亚总检察长普拉赛托说,我们时刻准备着与中国和东盟其他国家的法律机构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合作,肩并肩消灭我们共同面对的腐败犯罪这个敌人。

  普拉赛托道出了与会人员的心声,大家纷纷表达了各国之间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合作的迫切意愿。

  就在本次会议召开的两天前,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了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阿班迪·阿里说,随着跨国腐败犯罪案件的上升,国际间追逃追赃的司法协助请求也在上升,马来西亚愿与各国进行务实的合作,同心协力,以期在打击跨国腐败犯罪上达成相互间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加强跨国司法领域的合作,促进公平正义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菲律宾副总检察长塞维里诺·加纳表示,菲律宾正积极致力于广泛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愿与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一道应对跨国腐败犯罪这一挑战。

  缅甸副总检察长吞吞沃表示,缅甸政府会继续下决心打击跨国腐败犯罪,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在缅甸法律和国际公约框架下开展相关工作。

  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表示,香港将加强在实际层面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有效合作,实现根除跨地区的严重罪案的目标。澳门检察院检察长叶迅生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致力于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授权下,根据“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依法为内地和其他国家提供刑事司法协助。

  泰国总检察长允萨潘博瑞庞希望,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将关于追逃追赃的概念和构想通过此次会议化作实际行动,有效打击本地区的腐败犯罪。老挝总检察长坎山·苏冯相信,本次会议将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司法合作,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有效开展。

  交流中,新加坡副总检察长陈祥泰、香港廉政公署专员白韫六分别介绍了当地廉洁政府建设的情况,以及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经验和做法。

  “中国政府与新加坡政府、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新加坡总检察署通力合作,今年5月9日,将腐败分子李华波成功遣返,堪称中国—东盟司法合作的典范。”陈祥泰在发言中与大家分享了新加坡总检察署与中国检察机关通过协商合作,遣返腐败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和资产返回整个过程中所收获的经验,即必须增进双方互信和合作,必须尊重对方国家法律。他认为,成功追逃遣返李华波案不仅体现了国际司法合作的精神,也充分表明了司法互助合作的潜力。

  对此,曹建明在闭幕会致辞中作出了回应,他说,李华波案是在中新两国尚未缔结双边引渡、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前提下,两国检察机关依据两国法律和共同批准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司法协助互惠原则,相互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并开展追逃追赃的典范。

  “今年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生效10周年。中国检察机关愿以此为契机,与东盟各成员国检察机关一道,进一步探讨深化合作的途径和措施,推动本地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再上新台阶。”曹建明建议,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中要相互尊重主权,扩大合作共识;完善协作机制,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人员交流。

  会议结束时,与会各国总检察长共同签署了《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与会各国总检察长表示,要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下,手拉手开展务实检察合作,肩并肩打击跨国腐败犯罪。(王治国 戴佳 邓铁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