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银行修复跨行转账短信漏洞

26.11.2015  10:14

  广西检察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陆路 徐辉帆)近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依法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跨行转账短信通知功能,对银行卡非法买卖现象进行打击,以避免不法分子故意钻漏洞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发生。 

  据了解,2015年4月,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在查办犯罪嫌疑人周某伙同多人诈骗一案中发现,周某等人通过非法买来他人银行卡去购买商品,然后利用银行跨行转账短信通知功能的缺漏骗取被害人钱款,也因为部分银行客户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所以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周某等人还先后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实施了多起诈骗犯罪。 

  为有效堵塞漏洞,提升金融安全防范意识,该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建议工作规定(试行)》及时对监管局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跨银行转账短信通知功能。如在短信通知收款人时除提示“本信息不作为入账凭据”外,再做详细的风险提示,如“安全提示:因跨行汇款,汇款不能实时到账,该通知不代表您收到汇款,请查询您的银行账户核实确认有无收到汇款”;或者至少在汇款不成功而需返回汇款人的情况下,及时向收款人发送转账为成功的提示短信;二是联合各部门开展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经营行为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含有银行卡非法买卖内容违法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等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银行客户安全防范意识。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要求各行立即完善跨行转账提示短信内容,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全面强化银行卡发卡管理和持卡人信息安全管理,严防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活动风险,同时加强持卡人教育,提升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风险隐患,有效从源头打击犯罪。 

  (作者单位:青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