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开放日”让群众近距离“揭秘”检察工作

05.12.2014  12:51

    新华网南宁12月5日电(记者卢羡婷)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同日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代表“零距离”接触检察院部分办公办案场所和办案工作区,对检察工作多个环节进行监督。

    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人民检察院承担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等重要职责。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直接接触检察院的机会并不多,因此对检察工作了解不足。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形式,已成为检察工作的新常态。

    4日下午,由人民监督员代表、律师代表、大专院校师生代表、国有企业代表、网民代表等组成的代表团对控告申诉接访大厅、案件管理受理大厅、办案工作区、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检察委员会会议室进行了参观,对检察机关接访、受案、办案等工作流程有了直观的了解,多项人性化设计以及智能化便民服务得到代表们的认可。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福喜表示,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检察院将全面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高检查工作透明度和亲和力,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

    据了解,今年1至10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128人,提起公诉34869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00件1778人,其中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93件1413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7件365人,立查大案1057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1人(含厅级干部8人)。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