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内部机构实行"大部制"

22.04.2015  12:15

 

 

  正义网电(记者 孙淼 孙峰松 通讯员 穆德爽)经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4月20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改革试点三级院动员部署会,公布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举措。“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试点工作一旦启动,我们在思想上就要义无反顾,在精力上要全身心投入,在行动上要高效能动作。”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

  为确保检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吉林省检察机关共确定17个检察院先行先试,包括省检察院和4个市级检察院、12个基层检察院。试点工作展开后,经过改革试点培训,省检察院率先推行试点,其他试点院随后跟进,5月初各项改革工作将全面实施,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为2016年该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改革打牢基础。

  在推进改革中,吉林省检察机关坚持边试点边总结,探索了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的路子,研究制订检察改革试点初步方案,在此基础上,坚持开门改革,先后6次面向党委政府、检察机关内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130余条。经过反复打磨精琢,最终形成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据了解,吉林检察改革试点共有6项主要内容: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机构改革,完善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人财物的体制,实行充实贫困边远基层检察官队伍的过渡政策。其中, 内部机构实行“大部制”是这次改革的重头戏之一。 针对检察机关职能行政化、碎片化问题,他们确定将三级检察院机关各处(科、室)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合并为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省检察院一级在上述基础上,将民事行政检察部分立,设立民事检察部和行政检察部。“大部制”旨在解决内部机构工作重叠的问题,实现检察资源配置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