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故事:一名自行车厂厂长的腐败之路

24.03.2016  17:02

  从受人敬爱的厂长到阶下囚,他如何一步步走下腐败深渊 

  ——玉林市自行车三厂厂长庞建林的腐败之路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年近六旬的庞建林在临退休时,利欲熏心,妄想大捞一笔,哪料晚节不保,一世英名毁于一旦。2015年9月30日,玉林自行车三厂厂长庞建林受贿一案在玉州区法院公开审理。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指控庞建林在担任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取贿赂829600元。在旁人眼中,一个长期拖欠职工养老金的破产国企并没有什么利益可图,但在庞建林手中,却能轻松收取好处费上百万元,他到底是如何“空手套白狼”,从中牟利的呢? 

  根正苗红,力挽颓厂 

  庞建林今年59岁,玉林市玉州区人,1979应征入伍,在对越自卫反击中作出了贡献,1990年从部队转业至玉林市自行车厂工作,庞建林工作上踏踏实实,勤奋努力,得到了领导的信任和肯定,先后担任技术工人、副厂长,2007年,他走上了厂长的领导岗位。 

  当时的庞建林并没有过多的兴奋,反而让庞建林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使他伤透脑筋。据他供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自行车盛行的时期,当时的玉林自行车三厂是生产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一家国营工厂,但时过境迁,在机动车产业流行兴起后,自行车厂出现了连续的亏损并最终宣告破产。破产后,由于没有生产经营,工厂未能帮助职工按时上缴养老金和发放生活费等费用,引起了职工的诸多不满。怎样才能解决拖欠职工养老金的问题?当时的他可谓想方设法,绞尽脑汁。 

  俗话说“穷则思变,变则通”,庞建林发现,玉林市自行车三厂位于玉林城西街道立交桥附近,交通便利,商铺密集,厂里虽已没办法生产盈利,但还留下几十亩的厂房和空地,于是他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将厂区临街的部分厂房和空地改造成几十间铺面出租。就这样,铺面的出租增加了工厂的收入,拖欠职工养老金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职工们都认为这样的领导有想法、有魄力,庞建林因此收到了大家的拥戴。 

  底线失守 走向歧途 

  正所谓“高处不胜寒”,在一片赞扬声中,庞建林开始飘飘然,他错误地认为,如果不是自己,三厂还是停留在半死不活状态,不可能有这么大变化和发展,认为自己为公司作出不少贡献,自己多吃,多拿、多享受点也是应该的,在这种居功享乐的心理暗示下,他终因稳不住心神、抵不住诱惑而底线失守,防线溃堤,从而走上了人生歧途。 

  他发现三厂尚有一块1200多平方米的空地可以改造为临街的铺面和仓库,原先改造的铺面已成为玉林建筑材料买卖行,在众多商家心目中,是千金难求的从事经商活动的理想场所,众商户纷纷使尽浑身解数进行活动,千方百计想将地皮承包到手并装修改造成为经营场所。多位老板与庞建林联系后,都无获而返。其中常在商场打拼多年的蔡某,深知其中的潜规则,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他找到庞建林,提出了承租铺面的想法,而且开出了诱人条件,如庞建林能将土地承包给他改造,他承诺给予庞建林3万元的好处费作为回报。 

  在2008年,对于当时每月只领一千来钱的工资的庞建林来说,是巨大了诱惑,再想想自己对厂里的贡献,越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经过再三的盘算和自我说服,他决定以三厂的名义将这块空地出租给蔡某,并达成了“合作共赢”的约定,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协议。 

  在该年10月份期间,也即是在承租成功的第二天,蔡某来到庞建林的家中,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包用黑色塑料袋包着的东西交给庞建林,说:“这点小意思给你,感谢你出租这块土地给我们做。”庞建林当然知道蔡某的意思,就心安理得地将钱收下了。 

  屡试不爽,如发炮制“生财之道” 

  仅在出租上做点小文章,就轻轻松松赚到了几万元,初尝甜头后,庞建林认为这是一条赚钱的捷径,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如法炮制,继续在租赁房屋上做文章牟取私利。由于地理位置优越,许多商铺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此时王某元,杨某承租的商铺已到期,想再次和三厂续租,此时庞建林盘算着趁商家要求续租时再捞一笔。王某元、杨某等人多次要求续租,均被庞建林以各种理由刁难。一次商谈中,庞建林终于向续租的商家暗示了每户索要3万元好处费的意图。这当然引发了王某元等人的诸多不满和怨言,但一想到生意刚有起色,如果放弃续租,另起炉灶,那这几年的辛苦打拼就将付诸东流了,最终忍着悲愤、被迫无奈地给庞建林送了钱。在2012年5月份,庞建林从租赁商家处共获取了好处费6万元。 

  欲壑难填,贪得无厌 

  贪欲一旦被激活,便会无休止地引着你往黑暗的道路上奔跑,直至消亡。 

  2015年,大部分租赁合同已到期,此时他又打起了歪主意,想趁着合同到期时,把整个铺面重新转让出租,来赚取更大多的钱财。当时的庞建林已经59岁,一年后即将退休,抱着“有权不用,过期无效”的心态,庞建林认为大捞一笔便可以“一退了之”、“安全着陆”、安享晚年了。由于有先例,再次操作起来更是轻车熟路,而且更加理直气壮、毫无顾虑,由于这次是整个工厂铺面和仓库的出租,而且经过这几年发展,已成为玉林建材专卖行,于是他认为应该要价更高。 

  2015年的某一天,王某和蒋某认为三厂位置适合建一个瓷砖专卖行,商量着一起承包三厂进行改造经营,先后多次与庞建林密谈,庞建林提出,可以每平方少于周边市场价5元左右的价格承租给他们,但迟迟不肯敲定合约。王某和蒋某毕竟是在商海里摸爬滚打的精明人,琢磨到庞建林的心思,一下子便听出话外之音,初步答应给予50万元作为感谢庞建林的报酬。面对这样巨大的诱惑,庞建林的言辞中仍透露出不满足的意思,经过再三的推拖,王某和蒋某最终答应给予庞建林75万元的丰厚回报。 

  2015年3月18日,王某和蒋某从银行领出75万元装入书包,一起来到庞建林家中,清点后,将钱交给了庞建林,而后双方签订了承包协议合同。平时负责工厂日常工作的除了庞建林外还有出纳和会计李某芬和周某,为了掩人耳目,做好保密工作,庞建林从75万元中拿了9万给周某,15万给李某芬,让他们也捞一点“油水”,结成利益共同体,让他们的腐败围城密不透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由于庞建林专行独断,厂里的账目没能及时公开,租金也远低于周边市场价格,这引起了部分职工的不满和猜疑,并把相关线索举报到检察院。举报时任厂长的庞建林擅自将厂房对外出租,从中牟利。 

  玉州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反贪干警会议,由检察长覃广雄和分管反贪工作副检察长秦红波牵头,分析研究案件材料,并制定案件侦破方案。 

  随后,承办干警对举报内容展开调查,刚开始庞建林百般狡猾,拒不承认,经过侦查人员一番思想教育和劝导后,仍避重就轻,仅承认了收受3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以此搪塞检察机关,但经侦查人员分析,原先仅是出租一小块土地收受的好处费都有几万元,再后来整个地块的出租,不可能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在直接的讯问难以收集证据时,侦查人员只能通过证据还原庞建林的犯罪事实,他们找到行贿人蒋某和王某等人,为其分析利弊,劝其主动交代行贿事实,同时,通过询问证人、调取流水台账,搜集了相关人员的证言,形成扎实的证据链。庞建林这才不得不承认了受贿8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随着调查的深入,侦查人员发现,公司账本中也藏着猫腻。 

  于是调取了会计凭证,并逐页翻看,仔细核对每一笔数据,一笔笔可疑的账目渐渐显现出来:两本账本,一本是上缴财政的,一本是实际收取租金,目的是为了继续承租,提高租金,但却按旧的租金数目上报,其中的差额四、五万元,庞建林也没用说明去向和用途。 

  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的庞建林抱着侥幸心理一再翻供,检察官在法庭上再次对其讯问时,对于贪污受贿的钱财,一时声称为定金,一时又改口为是为了起房子而借用他人的,然而,事实胜于雄辩,面对如山的铁证,庞建林的谎话不攻自破,最终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的经过。如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此时,年已花甲的庞建林本应功成身退,拿着不薄的退休金,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安享晚年,岂料“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时的贪念吞噬了他本是清正的灵魂,他错在用金钱来丈量自己的人生价值,最终自己栽种并吞下了贪婪培育的恶果,剩下的只有自己的懊悔、亲人的痛苦和人们的惋惜。 

  (作者单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