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检察院代表参加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员法律文书现场竞赛活动侧记

21.11.2014  20:46

过程更重要

——西乡塘区检察院代表参加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员法律文书现场竞赛活动侧记

 

 

  广西检察网11月21日讯(通讯员  刘昀)近日,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员法律文书现场竞赛活动在南宁落下帷幕。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参赛代表陈凌茵和郭颖两位同志从全区各地层层选拔出的优秀选手中再次脱颖而出,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过程虽然很辛苦,但收获很多。”谈起竞赛,陈凌茵记忆犹新:“比赛所使用的案例是由真实的案件改编,改编后的案例涉及面广,考点更是涉及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分析、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处理流程等多个方面。

  “这项赛事要求选手具有极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包括事实认定、证据分析与采信、法律适用等案件分析及申诉案件复查终结报告制作水平,也要求选手有较好的释法说理、思辩逻辑和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陈凌茵与记者分享了她对竞赛的理解。

  据介绍,竞赛共分为案件审查与法律文书制作及案件答辩两个环节。在案件审查与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参赛选手需在三个小时内独立完成刑事申诉复查总结报告的制作。在现场答辩环节中,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了多个业务部门领导担任评委,对参赛选手的逻辑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竞赛时间有限,只有平时注重学习多积累,赛时才能沉稳发挥。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和在控告申诉工作领域的专业素养更是不能缺少的。” 郭颖通过此次竞赛也积累了经验:“与其说是一场业务竞赛,更是一个与系统内控告申诉检察人员深入交流、取长补短的契机,更是一种良性的鞭策”。

  经过三天紧张而激烈的比赛,陈凌茵和郭颖分别以总分排名第二和第五的成绩在来自全区的45名选手中脱颖而出,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2014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竞赛虽已结束,但控申工作一直在进行。陈凌茵和郭颖表示,控告申诉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控告申诉检察人员身上负有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有社会舆论关注的压力,还有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感,对控告申诉检察人员的要求不仅仅是法律知识齐备、业务精通,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为民服务、为检察事业奉献的心。

(作者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