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思考

22.09.2015  18:14

检察机关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思考

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许  剑

 

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也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要在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一、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推进广西法治建设,重心在基层。当前,基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交织多发,特别是基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资纠纷、治安管理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增多,基层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越级上访、聚众上访甚至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也较为突出,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这是经济社会新常态下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敬畏法治,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既要做守法的模范,又要做用法的“行家”,更要做普法的“里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执法办案,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惩各种犯罪。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宣传进农家”活动,通过创建丰富多彩的具有基层特色的法治文化,促进基层群众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构筑广西法治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

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法治广西建设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促进广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改革、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维稳与维权等关系。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完善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案件快速反应和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冤假错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主犯、累犯、惯犯坚决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对未成年人犯罪、偶犯和轻微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慎捕慎诉,减小社会对立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结合司法办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宁。

坚持“惩防并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促进广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力度,特别是要严肃查处支农惠农资金和专项补贴、征地拆迁等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共享科学发展成果。同时,树立“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的司法理念, 始终把预防和打击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通过检察建议、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剖析犯罪根源、特点提出防治对策建议。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推进预防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构筑全社会“大预防”的格局。

强化公平正义,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为促进广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违法执行等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通过强化法律监督, 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推进检务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促进广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极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积极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三大平台”,快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巡访下访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加大矛盾纠纷和涉检信访化解力度,以法律程序依法处理社会矛盾,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努力使整个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机制和氛围。

四、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的要求,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要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实现“两个建成”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田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