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检察院检察长冒雨上门为刑事被害人送慰问金效果好

24.11.2015  13:20

广西检察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邓开平 闫星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帮助刑事被害人家属平复内心的伤痛和解决经济上的困难,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临桂区社会治安稳定。2015年11月16日上午,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周有松副检察长代表院党组邀请临桂区政法委领导冒雨一同到临桂区两江镇琅琥村慰问刑事被害人家属梁家稳和梁隆群,并向这两家刑事被害人家属每家送去了11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慰问时,周有松副检察长紧握刑事被害人家属的手说:“区政法委领导和我院领导对你们两家发生的不幸深表同情,希望你们两家能够早日从丧子之痛中振作起来。今天,区政法委领导和我院工作人员一同到此慰问你们,向你们送上国家司法救助金,希望能够帮助你们减轻经济上带来的困难。”刑事被害人家属梁家稳和梁隆群接过救助金后说:“感谢区政法委、感谢检察院给我们送来的关怀和温暖,这给我们受伤的心灵送来了一份慰藉。

据悉,今年新年伊始,在临桂区两江镇新街口,梁家稳之子和梁隆群之子与外乡探亲者文某发生口角。在打骂过程中,文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单刃尖刀分别刺向二人之子——其中一人被刺中腹部,一人被刺中胸部,后两人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抢救两子,梁家稳和梁隆群两家共支付医院医疗费近4万元,而文某分文未赔。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经走访了解到,梁家稳与梁隆群两家皆以务农为生,收入甚微,举债过日,如今旧债未清又添新债,生活极为困难,认为本案被害人家属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例的要求,于是积极地向临桂区政法委汇报情况,为被害人家属提出司法救助意见。该院侦监、公诉、控申等多部门的相互配合,最终迅速、高效、精准地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给刑事被害人家属,真正做到了“精准救助”。

今年,自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全院严格按照活动工作目标,创新检察队伍工作思路,转变检察队伍工作作风。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该院由往日的“被动救助”转变为“主动救助”,工作方式从“被害人或家属到检察院自行领取救助金”转变为“检察长亲自登门送救助金”。同时,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过程中,该院控申部门不断地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规范救助工作流程,严格把握救助标准,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做到规范申请、严格发放、精准救助。

截至2015年11月份,该院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共31件,向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10.95万元,有效地减轻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因遭受犯罪造成的侵害,促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进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再添佳绩。

(作者单位: 临桂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