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办案一线 柳铁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新春第一案公诉

08.02.2017  22:45

  广西检察网2月8日讯(通讯员  伍朝艳)为了响应司法体制改革,回归检察官“角色”本位,2017年2月4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二天,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韦九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秦洪明盗窃案支持公诉。柳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韦龙独任审理。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洪明在旅客列车上,秘密窃取旅客手机两部,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确保出庭效果,韦九报检察长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制作出庭预案,整个出庭过程一气呵成,条理清晰,指控有力。经审理,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判处被告人秦洪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据悉,该案系“员额制”改革后,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首个案件,也系检察长韦九报“入额”后以检察官身份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检察长办理员额制后第一个案件,体现了该院党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心。同时,检察长以新春第一庭的示范和引领,对于全面提升全院干警的办案活力,  促进干警提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今后,院领导以检察官身份办案将成为常态。 

  (作者单位: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