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检察院检察长随庭指导青年公诉人任“庭审导师”

28.02.2015  12:32

  广西检察网桂林2月28日讯(通讯员朱程路)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诈骗案在辖区法院开庭审理,出庭支持公诉的是该院的一名青年公诉人小吴,庭审后,该青年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让主审的审判长称赞有佳。“小吴的工作时间并不长,现场能够独挡一面,既得益于本人勤学苦练,同时也得益于我院培养青年公诉人方面将检察长作为青年公诉人任“庭审导师”,该院政工科科长自豪的说道。

  “这短短几年,我实现了由在校学生到职业公诉人的转变,我来到检察院,没想到能够得到陈检的随案随庭指导,陈检丰富的公诉经验让我有了目标和方向,也得到更快的成长。”该院青年公诉人小吴说道。

  据悉,该院近年来面临检察干警新老交替的困境,因此该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培养青年检察官,让他们能够更快的独挡一面,而在培养青年公诉人方面,检察长庭审导师制就是该院最重要的举措之一。该制度要求检察长对于青年公诉人的培养以庭审为中心,同时涵盖庭前准备和庭后总结工作。具体而言,检察长与青年公诉人形成一对一结对子。由检察长选取一个较复杂的案件作为传授载体,庭前准备中,检察长负责对于青年公诉人的案件审查,文书制作,庭前预案的准备等方面进行指导,庭审中检察长亲自参与全程审理,充分挖掘青年公诉人庭审中的缺陷,并进行随庭指导。庭后,检察长连同全科干警对青年公诉人的表现进行专项点评,从而给青年公诉人进行全方位的指导。

  该院邀请检察长任青年公诉人 “庭审导师”后,该院青年公诉人的成长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目前已经有两位青年公诉人荣获桂林市优秀公诉人称号,一名仅工作两年的青年公诉人的庭审荣获桂林市十佳优秀公诉庭。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