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18.04.2016  09:47

  广西检察网4月18日讯(通讯员  刘强  周建文)“谢谢你们,检察官同志,谢谢你们对我们家的帮助…”刑事被害人黄某接过桂林市秀峰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张某手中的救助金,她的脸上充满着感激之情,眼中闪烁着泪光。 

  岁月在这位中年母亲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此时的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近日,桂林秀峰检察院举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发放仪式,包括黄某在内的三位刑事受害人接受了救助。救助资金共2万元,这是来自区政法委拨给该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专用账户,是专门用来救济和帮助因刑事侵害给被害人生活造成困难,帮助被害人走出生活困难的救济钱。 

  此次接受救助的三位被害人中,有两位是交通肇事案的受害者,一位是故意伤害案的受害者,受害者家庭均无固定收入,在家务农,昂贵的医疗费给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有些肇事者在支付完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后不愿继续支付相关医疗费及损失,有些肇事者事后逃跑,家属也不愿再继续为其支付赔偿,使得这些经济能力有限的刑事受害者无力承担生活的重压。 

  为了有效地对被害人实施救助,桂林秀峰检察院在积极开展救助的同时,也呼吁社会力量进行热心帮助,切实解决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为他们雪中送炭,送去了关怀和温暖。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