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检察院党组倡议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 促进工作开展

02.04.2015  17:47

  广西检察网4月2日讯(通讯员  何广宁 周鑫)近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党组发出倡议,引导全院干警和各部门向近在身边的本院先进典型学习,以鼓舞士气,传递正能量,促进2015年该院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据悉,随着“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学习活动及向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的开展,该院干警纷纷向先锋模范看齐,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学习先进典型,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015年3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对201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荣立自治区检察院给予的集体三等功一次,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韦炳桂荣立自治区检察院给予的个人二等功一次,该院公诉科副科长杨梅荣立桂林市检察院给予的个人三等功一次,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荣获桂林市检察院给予的集体嘉奖一次,该院反贪贿赂局副局长刘湘和侦查监督科检察员王静各荣获桂林市检察院给予的个人嘉奖一次。在该院良好的学习氛围下,院党组将这些身边榜样的先进事迹在全院通报,鼓励他们在2015年里工作要精益求精,同时号召全院干警和各部门积极向他们看齐,努力争先创优,不断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力争2015年全院检察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强调,身边的先进典型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精神标杆,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更能传递正能量和鼓舞干警们的士气。我们要以这些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不畏困难、任劳任怨的职业精神,刻苦学习、创新进步的钻研精神,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奉献精神,认真对照、寻找差距,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努力创建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群众性强的检察队伍,在平凡的检察工作岗位上成就不凡的业绩,为服务平安桂林象山的建设做出自己更大的奉献。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