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迅速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

28.02.2015  10:07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迅速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崔智友强调

   自觉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到检察实践中

 

 

  广西检察网2月27日讯(记者廖崇甫)2月2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2月27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学习传达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把系统学习、深刻领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自觉把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到检察实践中,切实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和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在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后,对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党组班子精诚团结,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检察院党组工作卓有成效。同时,彭清华书记对做好2015年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

  崔智友指出,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在广西检察工作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对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广西检察工作和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迅速传达学习,把握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崔智友强调,全区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党组中心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紧扣广西检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崔智友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推动正在进行的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指导好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坚持边学习边整改,不断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把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到检察工作上,特别是体现到核心业务和司法办案中,牢牢把握全年工作主动权,推动全区检察工作始终昂扬向上、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自觉用中央的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彭清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检察实践,使学习贯彻的过程成为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深化坚持改革、提升司法能力的过程,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