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秀峰检察院剑指收受“微信红包” 变相受贿

06.03.2015  18:01

  广西检察网3月6日讯(通讯员    刘强)支付宝及微信等网络相继开展红包派送活动,虽然每个微信红包少则几分,多则200元,但微信红包的金额累计到一定程度,但积少成多,仍可能成为一种微腐败。近日,桂林秀峰检察院向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警示公职人员不得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否则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

  据悉,该院在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在收发红包之时,要把握好尺度,防止变味。要避免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避免上下级之间以微信红包形式拜年问候,避免收受红包金额多次累积积少成多。并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注重廉洁自律,防范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礼卡,以免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

  同时,该院在新年上班伊始便展开了 “预防网络红包腐败”专项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现场解答了公职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界定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也在新年伊始即敲响警钟,从思想上把网络腐败犯罪的萌芽消灭在襁褓中,坚决杜绝网上“抢红包”这一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娱乐活动变成遮掩贪腐官员受贿的“青纱帐"。

  (作者单位:桂林秀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