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检察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确保规范执法

05.09.2016  19:05

  广西检察网9月5日讯(通讯员  余学龙)近日,象山区检察院召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会议,再次重申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从思想上、组织上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高度,确保在涉案财物管理环节不出问题。 

  针对个别办案干警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人员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认识不足,意识不强,认为涉案财物管理是内务工作,影响不大,因而在思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致使出现一些问题。该院党组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高检院《关于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自治区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督办整改活动情况的通报》等文件。该院还成立了以代检察长为组长、分管侦查、行政装备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局、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方面有哪些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和“”上下功夫,梳理问题清单,细化工作要求,不放过任何问题疑点。专项活动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和落实。 

  为确保工作实效和不走过程,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全程、全部、全面”纳入本次活动检查范围,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查不出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不放过;自查自纠找不到切入点不放过;管理财物人员认识不位、思想不重视的不放过;经过严肃认真的检查,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活动为期两个月,在法律文书送达、移送财物不及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该院重点梳理,分门别类,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为下一步精准规范管理涉案财物夯实了基础。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