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检察院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11.08.2017  17:57

  广西检察网8月11日讯(通讯员余学龙)“象山检察院立足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律师在批捕、起诉环节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检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为辩护律师提供阅卷服务和复印、制作电子卷宗等提供方便。并通过提前预约、及时答复律师会见等方式,为律师服务提供了最大的便捷。”这是来该院办事的张律师如是说。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认识到律师在国家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刑事诉讼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放在重要的位置。重视和支持执业律师依法履职,依法为律师提供各种方便,切实保障、落实律师依法履职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该院成立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侦查监督、公诉的副职为副组长,并由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案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结合上级规定,制订了《象山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规定》,明确各科室职责与任务,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与院绩效考评相结合,对依法保障执业律师有功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优先推荐评先奖优先进个人。对在此项工作有投诉或不良反映的干警,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造成后果的要追究个人纪律责任。 

  该院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完善服务及权利保障等举措,从律师预约、阅卷、投诉等方面听取意见等多方面入手,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了律师阅卷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律师接访室等,方便律师阅卷、复制电子卷宗等业务,受到了律师的广泛好评。 

  此外 在律师接待工作上,该院借助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及微信、象山检察等网络通讯工具,为律师及群众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 

  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律师提出建议12人次,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答复,受理侦查阶段辩护人申请要求129件次,较好地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作者单位: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