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检察院开展回访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活动

01.12.2016  17:40

  广西检察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近日,陆川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一行三人到该院的观护基地-—广西陆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首名观护学员廖某开展考察期间的回访帮教活动。 

  检察官首先向参加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的观护基地帮扶小组成员、该公司领导了解帮扶小组成员对廖某在这段时间的表现情况和总体评价,并就下一步帮教工作的开展交换意见并确定初步方案。其次,深入车间实地查看了廖某的工作环境,叮嘱廖某要注意生产操作安全,看到廖某在师傅的指导下能独立开展工作,检察官甚是欣慰。最后检察官一行驱车十几公里来到廖某家里,与其家长进行交谈,对廖某在家的真实表现和家长的督促、管教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征求家长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廖父表示廖某在这段时间变化非常大,每天准时出门上班,按时回家,主动承揽家务。他非常感谢检察院对自己儿子不弃不离的教育和感化,使他儿子能痛改前非,感谢检察院的积极挽救,指引廖某走上新的人生道路。 

  此次回访活动只是陆川县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的一个缩影。据悉,该院自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共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5件7人,经考察依法作出不起诉共4件6人。近年来,陆川县检察院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积极探索并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检察官帮教制度、检察官定期回访制度,创建了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检察官法律宣讲团”,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