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02.12.2015  09:40

  广西检察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11月30日,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应县马坡镇中心学校的邀请,深入该镇辖区的三所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 

  “我国宪法日设在哪天?”“12月4日”,“回答正确,奖励这位同学笔记本一本”。在这一问一答中,一场以测试宪法知识为重点的现场抢答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始了。不到半个小时,授课检察官准备的15道法律知识竞赛题都让同学们抢答完毕。授课检察官除了讲解宪法知识之外,还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类型,把近年来办理的一系列真实、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整理成一个个生动具体的小故事,详细讲解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发案特点及严重的社会危害,特别是对青少年中易发的、多发的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引起学生浓厚的兴趣。宣讲团成员还现场向师生发放了印有法律知识的笔记本及预防性侵知识手册近1000份,现场气氛有序、浓厚而热烈。 

  该镇中心学校李校长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通过本次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重要意义,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知法、遵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和培育了广大青少年的法治信仰,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希望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宣讲团”以后多到该镇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李校长还向其中三名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正式聘请三名检察官担任该镇中心学校、马坡小学、大兴小学的法制副校长。 

  受聘的检察官纷纷表示,一定结合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