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春风护蕾、平安护航”法治进校园活动

31.05.2016  11:44

让法制种子根植每个孩子的心中  

——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春风护蕾、平安护航”法治进校园活动 

 

  广西检察网5月31日讯(孙桂江  王海全  卢玉平) 5月26日,由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法院、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等单位主办,钦州市公检法司等单位承办的“春风护蕾·平安护航”广西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钦州站启动仪式在钦州市第二中学举行。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蒙永山,自治区妇联副主席田维,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自治区检察院副巡视员韦彦,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全区部分市县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院领导和未检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观摩学习。 

  “要让法制种子根植每个孩子的心中。”蒙永山表示,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有力促使广大青少年树立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也会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关爱祖国未来的花朵”,检察官表演的《小苹果》拉开了广西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钦州站启动仪式的序幕。 

  “这是犯法的!”开封府里“包大人”正下令对宋朝一名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牛二刑讯时,遭到从现代“穿越”到堂上的女检察官厉声喝止! 

  通过检察官和学生共同表演的法律情景剧《当包公遇上检察官》、《一个手机引发的血案》等节目,真实展现了司法机关办理常见的盗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场景,宣传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政策。 

  情景剧中,“包大人”在与女检察官的“堂前论辩”败下阵来。经过检察官宣讲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管护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现代先进司法制度,“包大人”不仅被检察官成功说服,还为现代检察官关爱未成年人付出的心血点了一个大大的赞。最终,“包大人”借鉴现代司法理念和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制度审理了案件,并将把这些现代工作做法在宋朝广泛推行。这场由检察官和学生自导自演的情景穿越剧《当包公遇上检察官》赢得了台下的阵阵笑声和掌声。 

学生们争先抢答

  “本案中,‘包大人’对牛二用刑,是否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刑讯逼供得来的证据应当如何处理?”……活动穿插了法律知识问答,现场气氛在以案说法、问与答中被一次次推向了高潮。 

    “我觉得收获特别大,记住了许多和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后我会努力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约束和保护自己。”钦州市第二中学高二五班学生张德芳芳说。 

  活动中,师生们收到了检察机关精心编印的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系列宣传手册,参加活动的全体学生进行了守法宣誓,  出席活动的领导在坭兴陶上留下了手模,寓意各职能部门合作配合、共同推动建设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一体化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参加活动的全体学生进行守法宣誓

参加活动的全体学生进行守法宣誓

出席活动的领导在坭兴陶上留下手模 

  “这次活动,检察官和学生们自己编排节目、参与排练演出,孩子们在收获欢声笑语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威严。这种寓教于乐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非常好,我们非常欢迎。”钦州市第二中学校长刘世伟深有感触地说道。 

  蒙永山指出,通过走进校园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检察官与青少年学生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中传播法律知识,把法制种子撒播进每个孩子心田,让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从小根植在青少年学生心中,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践行者,是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治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检校共建”工作新模式,创建检察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基地等,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趣味问答、互动法治情景剧等多种形式,为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学生配送法治宣传套餐,培养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力提升了学生们用法维权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