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检察院强化五项措施促进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化

15.10.2015  18:55

  广西检察网10月15日讯(通讯员  何家银)2014年以来,横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和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努力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建立五项机制,进一步切实转变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保障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该院已接待律师97次,律师接待电话查询106次,得到律师的好评。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确保律师接待工作有序推进。该院制定了《关于保障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权利实施办法》,明确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专设“律师接待室”,完善案管中心的设施配置,配备电脑、高速扫描仪等设施,并在案件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电子阅卷、扫描等服务,实现律师阅卷信息化,使律师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更为方便、快捷。 

  二是建立预约服务机制,积极构建律师接待“绿色通道”。该院案管办坚持贯彻标准化、简朴型和便民性原则,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查询预约机制,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接受律师预约与查询,畅通了律师接待“绿色通道”,案管部门则根据实际及时答复、安排落实,保证律师能够尽早阅卷,实现了接待的“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律师接待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建立审核机制,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审核律师资格。申请阅卷的律师经“三证”(律师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审查后,提供《阅卷申请书》,案管人员征询公诉科承办人同意后,律师便可阅卷、复制案卷;建立台帐,做到预约有回复,阅卷有记录。为此专门制作了《律师阅卷登记表》、《阅卷申请书》和《律师查阅、复制案件登记表》。 

  四是注重接待效率,确保律师接待工作成效提高。在规范接待人员语言文明的基础上,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早班事项及时办理,杜绝推诿、拖延、刁难现象的发生。对查询案件的,当场办理;对辩护律师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原则要求即收即办,无法及时安排的,按照规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律师答复;对无提前预约的外地律师阅卷申请,尽量在当天完成律师阅卷事项同,避免律师的奔波劳累。 

  五是建立律师投诉受理、反馈机制。该院案管办通过听取律师意见和填写《阅卷接待工作意见评议反馈表》,接受律师投诉,最大限度地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也可以将上述《反馈表》向纪检监察部门投寄,纪检部门要及时查清并反馈,从而及时了解律师接待中存在的不足,此举得到了律师们的一致好评。  

  (作者单位: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