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检察院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广西检察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黄典生 唐冬冬)“对监外执行罪犯出现联系不上的,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想方设法找到其进行帮教,通过社区矫正纠正服刑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日前,北流市检察院监所科科长苏志超到民乐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时,对该所苏所长如是说。
今年以来,访院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共依法对26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监督检察。其主要措施有:一是定期走访抽查,强化日常监管。深入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的乡镇、村(社区)进行走访,抽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资料等是否完善;核查矫正对象的请销假情况,重点检察请假理由、请假期限及销假时间是否明确;调查了解司法所、派出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是否依法进行,是否存在脱管漏管,是否存在侵害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或口头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次。二是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平政、民安两个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在这两个镇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联系点,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一次调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三是强化教育帮扶,巩固监管效果。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公益性活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积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扶,对未成年人帮助其重返校园,对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引导其创业致富。
(作者单位:北流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