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鹤城区检察院梳理案例防八类微信诈骗

15.01.2015  10:55

 

 

  正义网怀化1月14日电(通讯员 谭才兴)岁末年初,微信类诈骗案件高发,1月13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根据近两年来的微信诈骗案件,梳理出八类诈骗手法,并编写“十字箴言”提醒市民谨防微信诈骗。

   第一类:身份伪装诈骗。 诈骗者一般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案例:2014年9月至12月间,鹤城区盈口乡19岁女孩丁某,以美女大学生照片做头像冒充“白富美”,与受害人刘辉(化名)谈恋爱,先后以奶奶葬礼缺钱、家人病重等各种借口,在连面都没见的情况下,骗取刘辉财物65万元之后“人间蒸发”。

  检察官提醒:只要提到钱,见个面儿先。 

   第二类:“代购”诈骗。 诈骗者以优惠、打折价格、海外代购为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待买方再次付款后,一拍屁股溜之大吉。

  案例:去年底,市民刘女士在自己朋友圈看到一陌生好友兜售名牌包包,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不少,经过交流,该好友表示因自己不少朋友在国外,她会让朋友不定期代购一些商品回来,然后卖给身边的朋友。刘女士于是给对方账号打去3000元定金。多日后,其好友表示包包被海关查获,要加缴纳关税1000元,刘女士遂要求退款,随即被对方从微信上拉黑。

  检察官提醒:买货走正道,莫跟代购潮。 

   第三类:“二维码”诈骗。 诈骗者以商品为诱饵,给顾客返利或者降价,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实则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应用账号、密码等其他个人隐私信息。

  案例:去年11月,市民小周在网上看中一件商品,卖家表示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得到100元现金的返利。小周没有多想,立即掏出手机,按照店主的要求,扫了店方的一个二维码,随后便弹出了一个链接,小周点击进入后,一个手机软件就在他的手机上安装完毕了。待小周准备和店主谈返利时,却发现对方已经下线,几天后,小周查看网银时才发现,卡上2万多元钱不翼而飞。原来,小周扫的二维码是网络链接的另外一种体现形式,打开了这个网址相当于打开了一个木马病毒的下载地址。这种病毒被下载后,可以自行安装,并且不会在桌面上显示任何图标,而是潜伏在手机后台中运行,小周的信息就这样悄无声息被盗取。

  检察官提醒:不明二维码,不扫不安装。 

   第四类:盗号诈骗。手 法与盗用QQ号诈骗类似,诈骗者冒充被盗号者与其家人、好友联系,趁机以各种理由要钱。

  案例:去年5月,在读大学生张某的表姐李某收到张某微信留言,称自己不小心让女友怀孕了,又不好和父母说,恳求其借3000元钱做手术,并称女友现在大出血很危险,自己没带银行卡,要求李某迅速将钱汇到其同学账号。李某一时慌乱,没有细想也没有电话确认,就直接按照微信上提供的银行账号将钱如数汇过去。之后打电话确认钱收到没有,才发现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醒:帮忙汇款前,电话确认先。 

   第五类:假公众账号诈骗。 诈骗者喜好在微信平台上取类似“XX官方”这样的公众账号名称,让人误以为这是官方的微信发布账号,然后再进行诈骗。

  案例:今年7月,贾某在微信中收到知名游戏公众号“XX之神”发来的“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因该游戏公众号系官方的微信公众号,贾某信以为真,遂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共将2000余元转入对方支付宝账户。后经查,该微信公众号系被人盗用。

  检察官提醒:多方验真伪,查实再定夺。 

   第六类:“点赞”诈骗。 诈骗者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微信平台,一旦商家套取完足够的个人信息,要么奖励缩水,要么干脆直接消失。有的甚至利用个人信息对参与者进行进一步诈骗。

  案例:“小伙伴们,高举你们的金手指,把赞点起来吧!这次的大奖就靠你们啦!”去年3月,市民石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则消息,消息的内容是“三八节快到了,亲们凡是转发此微信到朋友圈集满38个赞,就可换香奈儿COCO口红一支了”,后面还列出了集满后加微信号并把截图及姓名和联系方式发过去以便领取的注意事项。石女士说,她早已集满38个赞,将自己的姓名电话发过去之后,对方却一直没有给她任何答复,也无法兑换礼品。她才方知被骗。

  检察官提醒:赞由心中生,诚实树公信。 

   第七类:“爱心传递”诈骗。 诈骗者将虚构的寻人、扶困的帖子以“爱心传递”的方式发在微信群里,引发不少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案例:“寻人启事,电话1375969XXXX,帮忙扩散,今天上午一个3岁多小女孩在怀化世纪家园小区附近被人拐走……有知情者请告之。就算不知情,也请你伸出手指,让爱心传递起来吧。”就这样一则既没有孩子照片,也没有描述体貌特征,甚至连出事准确日期都没有的寻人启事,在微信朋友圈中被疯狂传播。市民岳先生顺着电话打过去,发现号码归属地为外省号码,且无人说话只有音乐,几次试播后,其手机收到一条欠费200元的信息,才知道是吸费电话。

  检察官提醒:转发需谨慎,扩散会害人。 

   第八类:“招嫖”诈骗。 诈骗者用衣着暴露的美女图片作头像,以提供“特殊服务”为幌子,或者干脆赤裸裸的提出“约炮”,一旦有人上钩则上演“仙人跳”等犯罪行为。

  案例:宅男小瞿用微信“摇一摇”功能添加了一个头像性感,名叫“官人我要”的网友。迅速被其空间内多张喷血照片让小瞿瞬间雄性荷尔蒙爆棚,两人进行了视频聊天并约好价钱后在某宾馆开房。结果进门不到五分钟,三名精壮男子闯进房间,以小瞿欺负其妹妹为由,对其迎头暴打,随后抢走其身上2000元钱及手机,扬长而去。

  检察官提醒:招嫖本违法,请君多自律。 

  最后,该院提醒广大市民,微信时代,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美事。遇事多留意,三思而后行,发现问题,及时向警方求助,确实遭遇不法分子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