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视察监狱工作

19.11.2014  01:10

      10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卢万兵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监狱管理局局长蒋海东的陪同下,莅临南宁片各监狱单位,专题调研“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工作情况。

      崔检察长一行先后来到南宁监狱、新康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实地察看了监管指挥中心、罪犯宿舍楼、会见室、教学楼、罪犯劳动改造现场以及驻监检察室办公区,全面了解监狱安全管理、警察执法、罪犯改造的相关情况以及驻监检察室的工作情况,并与监狱管理局和相关监狱的领导、刑罚执行业务处室的同志举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崔检察长听取了广西监狱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监狱对“三类罪犯”管理和刑罚执行情况,他对广西监狱执法工作和驻监检察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崔检察长指出,监狱依法开展刑罚执行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工作,检察机关和监狱机关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担当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对监狱工作,检察机关和监狱机关都有着共同的愿望、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责任, 就是通过共同努力,确保监管安全和监狱场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执法监督机关,驻监检察室要正确处理好“支持”和“监督”的关系,对监狱工作既要大力支持、又要严格监督,支持时要想到监督,监督中要体现支持,使两者的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机关要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做好监管执法工作,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现场管理,防止因工作懈怠而发生重大监管执法安全事故。驻监检察室与监狱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形成促进监管改造强大合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三类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活动准确、合法;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检察机关和监狱机关的联合办案平台,要实现资源与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