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检察院清明节前未雨绸缪筑好森林防火墙

28.03.2017  16:36

  广西检察网3月28日讯(通讯员李达长 龚艳 莫婷婷)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正是每年森林火灾多发之时,昭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与县防火办、森林公安局和乡镇林业站加强配合,深入乡镇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自3月27日起,昭平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与县防火办、乡镇林业站及森林公安的有关人员组成森林防火法制宣传组,深入该县重点乡镇林区开展清明期间的防火宣传。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生动讲解了有关《森林防火条例》法律、法规等知识及森林火灾给国家、社会及自己带来的危害,全面提高了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向群众推送绿色扫墓、文明祭祀和森林防火、扑火小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文明的祭祀观念,积极提倡采取鲜花祭祀、植物祭祀、网络祭祀、录像追思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清明节森林防火特护期内,该院将进一步发挥宣传作用,做好森林防火法制宣传,结合办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分析发生森林火灾的主客观因素和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途径,为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排查隐患、杜塞漏洞提出有利建议。 

  (作者单位:昭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