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检察院组织初任检察官向宪法宣誓

16.04.2015  16:56

  广西检察网4月16日讯(通讯员 朱程路)“我庄严向宪法宣誓:我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法律至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永远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恪守职守、公正司法,求真务实、廉洁勤政,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4月15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的三名初任检察官向宪法宣誓。

  据悉,该院组织检察干警向宪法宣誓是为了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精神,让初任检察官们在以后办案过程中要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公正司法。

  活动中,该院首先要求初任检察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充分了解《宪法》的制定历史背景、修改过程、内容。随后,初任检察官们身着检察制服,左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举起右手,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初任检察官们用自己响亮的誓词表达了自己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的尊重和理解,用自己坚定的目光表达了自己对于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信念的坚持。初任检察官向宪法宣誓也将成为该院的一项常态化的机制坚持实行,从而让初任检察官们从任职那天起就坚决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

  “今天通过向《宪法》宣誓,让我对《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忠诚之心、公正之行、清廉之品、文明之举,践行今天的誓言,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奋斗终生,无愧于“人民检察官”的光荣称号。”该院公诉科小王在向《宪法》宣誓后说道。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