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连出"新政"改革更具"获得感"

09.03.2015  11:16

 

 

   

  制图/李晓军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例。

  2014年,人在北京工作而户口在济南的刘女士,为了给孩子办港澳通行证,来回跑了两趟。第一趟去了,发现孩子原来的港澳通行证即将过期,需要重新办证,但是户口本没有带,于是就有了第二趟。这两趟的时间成本不说,单算交通成本,就在千元左右。

  今年全国两会前,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改革意见先后公布,总共推出200余项具体改革措施,这些举措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顶层设计的细化与落实。今后,像刘女士这样的情况将不必再为办证两地来回奔波。

  两会期间,依法治国、反腐、环境治理等两会热词持续升温,公检法推出的200余项改革举措也成为代表委员们这几天热议的话题,围绕司法执法更加便民利民、更加公平公开公正,这些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了更多获得感。

  户籍改革让群众少跑腿  

  户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户籍改革是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公安行政改革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指出,此次改革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如建立户口身份网上流转、核验制度,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实行这项制度后,群众就不需要跑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身份证等有关业务。

  “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实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减少群众排队等待,让群众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的余地。”黄明表示,将继续深化车检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等。明确公安机关与机动车检验机构、驾校等经济实体脱钩,坚决斩断利益链、打破潜规则,从源头上防止滋生腐败。

  此外,公安改革还将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积极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移动终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

  网上公开让群众心里明  

  “我是执业律师,十分关注依法治国,关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说,公开不仅是律师的期待,也是案件中广大群众的期待。

  面对这样的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目前,全国已有3435家法院实现了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603万份。裁判文书网日均访问量为33万人次,总访问量达1.44亿人次。

  检察改革意见也提出,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完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办案流程和程序性信息。建立检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网上申请预约工作。建立对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主动或依申请公开审查制度。据统计,去年10月开通以来截至2月26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95万余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万余条,发布法律文书14万余份。2014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接待律师预约阅卷会见20万余次,查询案件30万余次。

  除了信息公开,诉讼服务则直接影响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司法体验。法院改革意见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作为司法改革重要一步,要求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建立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公告、申诉等工作机制。未来,群众打官司,程序性的事物将更多的借助网络进行,减少一趟趟向法院奔波的成本。

  “利用网络,实现预约立案、送达、公告、申诉,推动远程调解、信访等视频应用,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更可以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同时,将原有单一、单向的服务拓展为集电话、微信、微博、短信等诉讼服务为一体的多向诉讼服务平台。可以预见,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必将成为全面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重要窗口。

   公益诉讼护航碧水蓝天  

  近年来,水污染、空气污染等频频进入社会公众视野,环境治理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心的热点。

  司法如何为碧水蓝天护航以此实现公众对环境的期许?法院改革意见提出,改革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管辖制度,健全公益诉讼管辖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相衔接的案件管辖制度。

  2014年7月,最高法新设环境资源审判庭。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9日,全国共有20个省(市、自治区)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巡回法庭,合计369个。与此同时,最高法环资庭还专门成立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专门起草小组,先后到全国13个省(市、区)进行调研,征求国内外100多个机构和个人提交的书面意见600余条。同时,确定江苏、福建、云南、海南、贵州5省法院作为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试点,一张利用公益诉讼打击环境污染的大网已经撒开。

  2014年11月,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受理了原告清镇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贵州永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该案是清镇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4起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受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1月6日,最高法《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起诉条件、原告的主体资格、公益诉讼管辖等内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打破环境公益诉讼举步维艰的局面。

  记者注意到,检察改革意见方面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其中包括,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健全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

   法治反腐驶入快车道  

  除了环保,反腐同样是群众两会期间最为关切的热点词之一。近日,“铁帽子王”新词刷屏,这也透露出我国反腐的新目标。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明确表示,在反腐斗争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封顶设限,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

  2014年12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刘铁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随着一系列贪腐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治反腐驶入快车道。

  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被明确写入检察改革意见。在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检察改革意见提出,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配合立法机关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推动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检察改革意见还对加强查办职务犯罪规范化建设作出规定,明确要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初查机制。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规范指定管辖、交办、提办工作。

  就如何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建设,检察改革意见提出,将推进侦查、预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预防信息系统,与工商、税务、电信、金融、审计、海关、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完善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行业等部门协查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深化司法领域区际国际合作,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