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广西拟“以购代建” 消化空置的商品房

13.03.2015  14:54
棚户区改造我区拟“以购代建” 实施方案提出,将由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团购等活动,消化空置商品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3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广西棚户区改造拟实施“以购代建”模式,区内各市县可以按照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收购储存一定数量的中小套商品房作为城镇保障性住房,以满足棚户区居民多元化的安置需求。   据悉,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中,目前已有来宾、南宁等市探索实施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模式,共筹集6300多套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受到棚户区居民的欢迎。   在南宁的广西-东盟开发区,政府搭建平台,以低于市场价20%以上的价格回购开发商建设的商品住房,统一安置棚户区居民。截至2014年底,该开发区已购置3500套商品住房作为安置住房,其中500套是现房。今年,该开发区将再购置1000套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惠及更多的棚户区居民。   来宾市兴宾区豆制品厂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商于2013年在市城区一楼盘一次性采购了336套商品房,永久性安置该厂职工,加快推进了豆制品厂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上述两市的探索,给全区各地棚户区改造探出了一条新路。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要合理评估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商品房市场空置情况,由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团购等活动,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与“以购代建”模式相结合,消化空置商品住房,提高棚户区改造安置效率,让百姓切实从棚户区改造中得到便捷和实惠。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住建厅已将推进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工作纳入《关于推进2015年广西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