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遇资金瓶颈难题? “统贷统还”来解决

12.08.2015  01:05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庆成  通讯员宁国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筹措是各界关注的热点。8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了给棚户区改造构筑资金保障线,广西深化融资体制改革,设立自治区级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国开行开发性金融支持,实行“统贷统还”模式,有效解决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难题。

        “统贷统还”模式,是指由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统一向国开行广西分行贷款,投入到各市列入专项贷款支持范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市政府统筹安排偿还资金,由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归集资金统一还款。这一模式,让各市县申请项目贷款的手续更为简化,贷款的额度更高。

        梧州市石鼓冲片区是我区的一个棚户区。为改善石鼓冲2600多户居民的居住环境,该市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但项目前期启动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即使有财政资金、商业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支持,仍难以填补资金缺口,直接影响了项目进度。

        去年底,石鼓冲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自治区融资平台,从国开行广西分行得到1.5亿元专项贷款,对整治范围内房屋实施整体搬迁拆除,项目得以顺利推进。这是我区推进棚户区改造利用“统贷统还”模式的一个缩影。

        今年上半年,我区出台了《加快棚户区改造贷款使用指导意见》,凡纳入国家和自治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列入广西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且2014年底前已获得国开行授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获棚改专项贷款支持。通过货币安置、“以购代建”安置模式进行棚改的,均可百分之百使用信贷资金。

        不仅如此,棚户区改造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过渡安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也可享受专项贷款支持政策。只要安置住房建筑达到总建筑面积的80%,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将不受20%比例限制。

        截至今年7月底,广西共获得国开行贷款授信额1242亿元,批准合同额805亿元,已正式签订合同额772亿元,累计发放额449亿元,贷款发放率为58.2%。记者了解到,广西积极利用国开行政策性贷款的同时,正研究通过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组建贷款银团,支持未获得国开行贷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目前,梧州市已启动试点工作,初步计划通过政府采购融资8亿元,支持2760户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