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近半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货币化安置

25.04.2015  16:08
      在棚户区改造中,南宁市通过提高货币补偿标准、回购安置房、以购代建等方式开展货币化安置工作,不仅有效减轻了政府建设安置房和过渡安置压力,还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南宁市在2014年实施棚户区改造的1.07万户中,共通过货币化安置4874户(货币补偿3439户,群众自主支配货币补偿安置1012户,购买商品房安置423户),货币化安置几乎过半。2015年,按照以购代建方式,南宁市政府计划购买安置房约187万平方米。

      增加20%货币补偿鼓励自行购房安置

      据了解,南宁市主要通过提高货币补偿标准、回购安置房、试点以购代建等方式在棚户区改造中积极开展货币安置工作,努力减轻政府建设安置房和过渡安置压力,促进房南宁市地产稳定发展的目标。
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且放弃购买安置小区房屋的,可以按照被征收房屋应得的补偿外给予增加20%的货币补偿。通过该办法,引导和鼓励被征收居民自主选择货币补偿后自行购房安置。

      就近购买安置房便利居民生活

      考虑到棚户区改造居民工作、生活与居住地紧密联系的特点和居民故土难离的情绪,南宁市在部分临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中,通过地块完成征收后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约定土地竞得人必须在本项目提供相应安置房或就近提供安置房给政府购买,以安置被征收居民的方式解决居民安置问题,目前已明确9个旧改项目必须建设安置房共计1446套,总面积约10万平米;已明确新区建设项目的五象新区那黄、平乐等项目需配建约177万平米(约1.4万套)的安置房移交政府回购。由于这种做法比较贴近被改造居民就近安置的要求,项目配套也比较完善,实践中推进较为顺利,例如水街片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户483户,采取就近现房安置339户,比例达到约70%。

      建立试点逐步推行以购代建

      结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工作的需要,南宁市正在试点以购代建工作,目前已将良庆镇等四个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试点。其中,良庆镇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以购代建商品房购买的招标工作,预计将按照项目周边房价下浮15%左右购买商品房约26万平米,作为良庆区棚改项目的安置住房。另一方面,考虑到以购代建模式较为便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南宁市目前正积极与国开行对接,拟申请加大以购代建贷款的规模,为下一步加大货币化安置工作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有助消化存量住房缩短安置期

      在传统的政府统建住房、统一安置的改造模式中,项目具体推进往往会遇到诸多困难,如审批手续繁杂,难以短期完善;土地资源紧张,项目进度缓慢等突出问题,安置户经历的过度期往往较长。相对于实物住房安置而言,货币化安置更加直接、灵活,不仅有利于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满意住房,方便群众就业、就学、就医,还能减少棚户区居民安置过渡时间,加快住房安置工作。与此同时,还可以帮助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2015年,南宁市将继续以货币化安置为重点,以开展以购代建工作为支点,加大国开行贷款使用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各城区、开发区将通过政府组织团购、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在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实行“以购代建”方式安置被征收人,快速推进征拆工作。(黄剑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