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两男子谎称小车被盗骗保11万被捕

23.06.2016  20:43
        中新网广西6月23日电 (周明山)近日,警方在巡逻中抓获吸毒人员闭某,并扣下了闭某开着的一辆价值近20万的本田雅阁小轿车。经查,该车属被盗车辆,然而闭某却称车是从车行租借出来的。经过民警调查,一个谎称参保汽车被盗而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赔偿的骗局终于被揭穿,涉嫌保险诈骗的陆某、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陆某、周某执行逮捕。
吸毒人员手里查出被盗小车
        2016年5月9日,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民警在街上巡逻时,发现有吸毒前科的横县百合镇人闭某神情飘忽,举止不正常,于是将其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检查,闭某果然是吸食了毒品。让民警觉得不对劲的是,平时游手好闲没有稳定收入的闭某,此时竟开着一辆价值近20万的本田雅阁小轿车。出于职业敏感,民警随后对闭某所开的小车进行核查,发现该车正是2015年10月29日在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四塘路段被盗的小车,已被南宁警方列为被盗车辆,报案人是横县的陆某及周某。民警立即对闭某进行审讯,闭某交代了该车是他2015年9月份从朋友覃某手上借来用的,而覃某则是从一个二手车行将该车租借而来的。
        “被盗车辆”竟是租来的,这会不会是闭某偷了车为逃避法律责任而编造的谎言?办案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并找到了闭某口中的朋友“覃某”,覃某告诉民警,该车确实是他2015年9月份从横县某二手车行租借来的,当时他还和车行的老板陆某及周某签订了租借合同;随后,覃某将车借给闭某,而闭某一直未将车还给他。为何车行借出去的小车随后成了“被盗车辆”?案情急转,经过民警进一步侦查,一个以汽车保险实施诈骗的骗局逐渐被揭开内幕。
二手车行租车波折不断
        横县人陆某和周某在县城合伙经营了一家二手车行,靠倒卖、出租二手车赚钱。2015年9月份,横县校椅镇的覃某来到陆某、周某的车行,以250元一天的价钱租借了一辆本田雅阁小轿车,并一次交付了2000元租金。租到车后第二天,覃某开着车在街上碰见了朋友闭某,闭某看到覃某开着一辆小车,一时眼馋,就要求覃某将车借给他开两天。覃某碍于朋友关系,将车借给了闭某。没想到闭某借到车以后,一直开了一个多月都没有将车还给覃某,期间覃某多次找闭某要车,闭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敷衍拖延。无奈覃某持续向二手车行交了9000元租金后,便不再续交。此后车行的陆某及周某多次找到覃某催款,覃某认为该车他已经一个多月不得用,所以拒绝交钱。因此时间一拖再拖,车行收不到租金,也拿不回租出去的车。
        2015年10月,覃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戒毒两年。得知覃某被抓后,闭某更有恃无恐地使用这辆从覃某手上借来的车。一天,二手车行的周某到横县百合镇办事,在街上碰巧遇见了自己车行租出去的那辆本田雅阁小轿车及开车的闭某,周某于是上前打算与闭某交涉拿回自己车行的车,闭某不予理睬,留下一句话“车是从朋友手上借来的,要还车得叫朋友开口才行。”驾车扬长而去。
为牟利走上骗保歪路
        看到自己的车租出去了租金却收不回来,二手车行的陆某与周某一合计,便想到了用租出去的这辆车来“赚钱”的法子。由于该车之前曾在某保险公司买有全保,包括盗抢保险,二人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该车被盗,以骗取保险公司赔偿。因“盗抢险”规定保险公司赔偿的条件是参保汽车必须“被盗抢后三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破案并追回该车”,因此,为了防止公安机关“顺利”找回他们“被盗”的车辆,陆某和周某还特意将报案地点选在了南宁市,而不是在横县本地。
        计划好一切之后,2015年10月29日,周某、陆某来到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四塘路段,并由陆某拨通110报警电话,谎报了自己小车被盗的假案。此后,二人以小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赔偿,并于2016年1月成功骗取了保险公司11万多元保险赔偿。没想到几个月后东窗事发,2016年5月9日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抓获吸毒人员闭某后,扣查了这辆本田雅阁小轿车,并循线追查,一步步揭穿了二人精心布置的保险诈骗骗局。5月24日,陆某、周某二人因涉嫌保险诈骗被横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6月21日,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