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

03.03.2016  23:10

图为警方在本次案件中查获的疑似猫头鹰鸟类。
图为涉案人员韦某亮指认其捕猎鸟类。         中新网广西3月3日电 (罗涛 梁玉婷)广西森林公安局3日通报,近日在横县抓获一名违法拉网捕捉且贩卖野生动物嫌疑人,收缴疑似猫头鹰7只(2只死亡),白面水鸡1只,不知名鸟类2只(死体)。
        2月26日,横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群众电话报警称: 横县横州镇洪德街距离横县中学门口不远处,有人正在出售猫头鹰,请出警查处。
        接警后,横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出警处置。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 横县南乡镇红宜村委东冲村人韦某亮正在摆卖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等鸟类。经对涉案人韦某亮摆买的野生动物鸟类及其摩托车箩筐上的野生鸟类进行清点:共有疑似猫头鹰(活体5只、死体2只)、“白面水鸡”( 活体1只)、不知名鸟类(死体2只)。
        当日,横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依法将涉案人韦某亮及其摆卖的所有野生鸟类、运输鸟类的摩托车带回森林公安局审查。
        经审讯,2016年2月初至2016年2月26日,韦某亮在横县南乡镇某村委其家附近的荔枝园里以挂网方式捕捉得上述野生鸟类,并将捕得的野生鸟类运至横县出售。民警将此次查获的野生鸟类全部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对涉案人韦某亮依法处理。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全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安全,为“两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