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5家企业商标获2016年广西著名商标认定

13.02.2017  21:01
 

  日前,经企业自愿申请、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自治区工商局认定了一批2016年度广西著名商标(有效期从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中,横县广西顺来茶业有限公司 、横县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横县桂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横县南方茶厂 、广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 等5个商标榜上有名。

  2016年以来,横县工商质监局深化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拓宽商标培育领域和效能,围绕横县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突出本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以“横县茉莉花”、“横县茉莉花茶”、“横县大头菜”和“南山白毛茶”等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工行业为重点,按照“培育一批、指导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跟踪指导帮助广西顺来茶业有限公司、横县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横县桂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横县南方茶厂等企业,进行广西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和复评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据统计,目前横县共获广西著名商标8件。

  下一步,横县工商质监局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对横县广西著名商标依法进行保护,切实保护广西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