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生意欠下巨债 转走合作伙伴3400万元

19.01.2017  16:15

做生意欠下巨额债务,打起合作伙伴主意

男子与人合谋 转走一公司3400万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孙晓梅)为偿还个人巨额债务,潘某向一直有业务往来的深圳某商贸公司编造了一个谎言,并和张某合谋在南宁某酒店客房内,强行抢走该公司接洽人保管的网银U盾等资料,之后将该公司账户内的3400万元转走。1月18日,此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以来,潘某实际控制的广西某贸易公司与深圳某商贸公司合作做银行存款贴息业务,即深圳某商贸公司向潘某公司的银行账户汇入银行存款贴息业务所需的资金,同时保管潘某公司的网银U盾、银行预留印鉴、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等交易凭证,以保证业务资金在掌控中。待业务完成后,深圳公司收回业务款并返还潘某公司的上述凭证,双方再按约定比例分配银行贴息款。

2016年5月初,潘某找到急需偿还高利贷的张某预谋共同作案,并准备了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5月中旬,潘某向深圳公司谎称,某银行南宁分行有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贴息业务,并提供了自己公司的银行账户作为业务存款账户。深圳公司信以为真,遂于同年5月16日指派郑某来南宁接洽,并转账3400万元至潘某公司的账户内。

5月18日,潘、张二人携带作案工具潜入郑某入住的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某酒店503号房,抢走郑某保管的潘某公司网银U盾等物品,之后在该客房内和桂雅路一银行营业大厅内,将账户内的3400万元汇至张某的银行账户,又转至潘某哥哥的银行账户内,最后分转给潘某的债权人。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追回赃款共计1066.9万元,并返还给郑某。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潘某和张某当庭认罪,但张某对犯罪事实有异议,请求法庭从轻判罚。潘某则称因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才产生了挪用深圳公司资金用于还债的想法。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 编辑:韦仲达  作者:彭宁莉 孙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