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召开2017年第1次全区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

08.09.2017  13:11

  为加快推进全区河长制工作,全面完成中央及自治区确定的目标任务,自治区水利厅决定建立全区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制度。9月7日2017年第1次月推进视频会议顺利召开。水利厅副巡视员陈润东主持会议并通报全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杨焱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目前全区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相较全国进度已滞后,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形势严峻,要坚持目标导向,严格对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四个到位”的工作标准要求,压茬推进全面建立河长制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担当,切实抓好近期重点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担当,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尽快完善河长制的组织体系;三要再动员再部署,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节点控制;四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出台工作方案、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尽快开展“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加强乡镇工作指导,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五要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六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河长巡河,加强社会监督参与;七要夯实工作基础,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八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本次会议设自治区主会场及市、县分会场。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