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召开2017年第2次全区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

21.10.2017  02:43

  10月9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2017年第2次全区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水利厅副巡视员陈润东主持会议并通报全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西林县、忻城县汇报了典型经验和做法,杨焱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第1次全区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后,各地按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加快了工作进度,全区河长制各项工作都在提速,14个市有13个出台了工作方案,县级工作方案出台了6个,乡级工作方案出台了13个。但我区河长制工作离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尚有不少差距,相较全国进度仍滞后,尤其是县、乡两级。各地一定要正视差距和问题,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必须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近期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时间节点控制,抓好各个环节工作,按照“四个到位”总体要求查漏补缺,确保按质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快工作方案出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快县、乡工作方案出台。三是完善组织体系,加快建立河长体系和河长办的组建,推动各级河长持续履职。四是加快制度建设,按照先建立再完善的思路,加快各项制度建设。五是抓好督导检查,自治区河长办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区全面督导检查,建立河长制工作“红黑榜”制度,定期发布榜单。六是夯实基础工作,抓紧完成江河湖库信息调查,尽快启动“一河一策”编制工作。

 

  本次会议设自治区主会场及市、县分会场。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水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