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南宁市准备工作顺利开展

21.09.2018  18:28
  9月20日上午,南宁市统计局在绿地中央广场举办了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活动现场通过互动游戏、手机游戏、展板宣传等方式让群众了解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重要性等知识。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四经普的普查对象是在南宁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目前,南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开展。

  市、县、乡、村都相应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落实了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明确各级普查责任区,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全市完成了143个乡级普查区、1823个村级普查区、3418个普查小区的区域划分及绘图工作。根据要求,普查员将使用手持数据采集终端(PAD)对普查对象进行数据采集以及数据上报。为使普查人员熟练开展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对全市74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了业务培训,确保普查员熟悉普查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工作纪律、普查业务知识及PAD操作方法。

  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单位清查工作阶段。9月份,全市各级普查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进入各普查小区,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全面清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普查对象需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和相关财务报表的准备。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要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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