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剧《刘三姐》作者状告词作家乔羽侵害署名权

06.02.2015  10:09

山歌好比春江水》署名纠纷又掀波澜

歌舞剧《刘三姐》作者再度与乔羽对簿公堂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孙鹏远

傅锦华扮演的刘三姐。 资料图片

2013年7月18日,《山歌好比春江水》署名纠纷案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广西日报头版对协议内容进行了报道。资料图片

乔羽在2013年7月27日的南国早报22版上刊登的声明。资料图片

        “唱山歌咧,这边唱来那边和……”在舞台上,这优美的旋律唱出和谐欢乐的意境,而如今,却演变成“这边唱来那边驳”的针锋相对。2月5日,围绕歌曲《山歌好比春江水》而起的一起侵权纠纷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歌舞剧《刘三姐》作者状告著名词作家乔羽侵害署名权,一场旷日持久的著作权官司再掀波澜。

        源起

        歌曲署名“乔羽”引质疑

        《山歌好比春江水》作为广西民歌的代表作之一,经常出现在各种重大晚会和演出当中。但围绕这首歌的署名权纠纷,经历了一波三折。

        原告方面称,2012年8月,自治区文化厅召开“纪念《山歌好比春江水》词曲创作、传唱53周年座谈会”,龚邦榕、包玉堂、江波、宋德祥等老艺术家回忆了当年参与创作歌舞剧《刘三姐》的经历:在1959年前后,柳州市组织创作的彩调剧《刘三姐》当中,就出现了“唱山歌,这边唱来那边和,山歌好似红河水,哪怕滩险弯又多”的唱段。1960年4月,全区《刘三姐》大会演在南宁举行。当时的自治区文化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以彩调剧《刘三姐》为基础,博采众长改编成歌舞剧《刘三姐》。歌舞剧版本对彩调剧“曲二”的曲谱以及上述歌词进行了改编,以主题曲的形式贯穿在全剧当中,至此《山歌好比春江水》正式诞生。

        这一事实表明,《山歌好比春江水》应为集体创作。

        然而多年来,此歌的作者均被署名为乔羽作词,雷振邦作曲,引发了参与歌舞剧《刘三姐》创作的几位老艺术家的不满。2005年的南宁国际民歌节、2008年的“山歌好比春江水——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文艺晚会”、2009年首都各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联欢晚会等演出中,《山歌好比春江水》均署名为乔羽作词、雷振邦作曲。

        从2005年开始,宋德祥等人便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开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