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三个坚持”激发群众“清洁乡村”积极性

24.05.2016  17:46

  南宁新闻网讯(通讯员黄彦朝 记者 唐秋艳)作为“清洁乡村”活动的主体,农民群众是建设者、受益者、管理者。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培养群众自觉意识是武鸣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之一。在“清洁乡村”活动中,武鸣通过“三个坚持”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美丽武鸣建设。

  坚持榜样示范激活力。武鸣各村将通过评选出来的清洁户、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区、镇、村广播、报纸(简报)和展板中进行大力宣传,激发了群众“比、赶、超”的竞争意识,增强了村民的主体意识。

  坚持项目惠民转观念。对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屯及群众,武鸣在实施334村屯道路硬化建设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人饮工程、产业化扶持资金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农机购机补贴项目、民政扶持补贴等惠民项目建设或奖补中实行优先原则,通过项目奖励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清洁乡村”工作中。

  坚持乡村旅游助清洁。通过建设特色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旅游,如大伍屯、伏唐屯、外凌屯等不仅开发名优水果、农田休闲观光、民俗村居民宅等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农家乐”休闲乡村旅游,让农民变成特色农业农村旅游项目的股东、受益者,从而激发群众做好环境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村民保护环境和整治脏乱成为自觉行为。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