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加强监管 维护“舌尖安全”

09.03.2017  10:06
  近日,武鸣区发放《关于加强市场销售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及销售禽畜产品经营户进一步抓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消除禽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风险隐患。

  市场开办方要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规范市场内禽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加强禽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验禽畜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原件)的,一律不得放入市场。同时对进入市场销售的禽畜产品利用检验检测、快速检测等自检手段开展禽畜产品进场检验;发现检测不合格的,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销售禽畜产品经营户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查验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严禁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畜禽产品。同时要求如实记录畜禽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

  目前,武鸣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执法车68辆次,发放通知800多份。在发放通知的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业主务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武鸣区禽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共同维护好“舌尖上的安全”。